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亳州电动车不戴头盔电子抓拍怎么处罚?

182 2024-07-14 00:32 admin

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发布《关于启用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子监控系统的通告》,自2024年5月21日起,将启用城区范围内的电子监控系统,针对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。具体处罚如下:

• 向当事人发送短信提示,告知违法行为。

•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

• 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予以曝光并抄告所在单位、社区。

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文明守法意识,从自身做起,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、推动者和监督者,共同营造安全、文明、畅通、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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